zaterdag 7 juni 2014

中华民国沦陷区自治政府為什麼沿用五色旗為國旗?


五色旗是中華民國建國之初所採用的國旗,旗面按順序為紅、黃、藍、白、黑的五色橫條,比例為5:8。紅、黃、藍、白、黑分別表示漢、滿、蒙、回、藏五族共和,所選用的五色為五個民族傳統上所喜愛的顏色。此五色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五行學說中有所反映,且與五德等中國文化使用五數的習慣相符合。五個民族的五色可以緩和種族矛盾和衝突,亦是政治清明的象徵。五色旗最早於1906年冬同盟會本部討論《革命方略》和國旗草案時被提出來,為程德全、宋教仁所支持。





上圖為1911年11月上海南京路懸掛的五色旗


我們亦認為五色旗彰顯五族共和,五德同存,傳統與創新並進,民族,民權,民生,和平, 光明,正是中華民國的底蘊和氣派。

我們認為青天白日滿地紅不能反映中華五千年的美好,而是強調了鬥爭,鬥爭固然重要, 但是鬥爭只是手段, 不是目的。 和平,祥和,美德,光華,民主才是建國的真正目的。














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原為中華民國海軍軍旗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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